自首与坦白的区别,以及量刑上的不同在哪里?
法律援助答:一般意义上的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交待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自首和坦白都属于犯罪分子犯罪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对于一般自首而言,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是自动投案还是被动归案,即如实交待罪行的前提不同,一般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之后,如实供述罪行;而坦白则是犯罪分子被动归案之后如实交待自己的罪行。对于特别自首与坦白而言,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如实供述的罪行是否属于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如果回答是肯定的则属于自首,反之则是坦白,因为坦白者所供述的是已经被指控的本人之犯罪事实,即该犯罪事实司法机关已经有所掌握。
自首表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对较轻,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刑法将自首作为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而坦白者的人身危险性与自首犯比相对较重,因此,坦白只是酌定从宽处罚情节。
有关自首与立功的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50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