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有哪些申领方式?一文详解


    作为五险之一的失业保险是我们在失业的时候所可以享受的待遇,待遇主要是在没有工作失业的情况下,国家对于失业人员的补贴,包括失业金的发放,那么武汉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有哪些申领方式?一文详解
    
    武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二)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一般来讲,中断就业的原因分为两种: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
    (三)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标准:
    从2021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武汉市中心城区及东西湖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488元提高到1575元,其它新城区由1275元提高到1350元。
    申请方式
    1、中心城区失业人员:(手机支付宝办理)
    登录手机支付宝(需已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点击“市民中心→社保·市直社保服务→其他业务·失业补助金申领”,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完成申请手续。
    2、新城区失业人员:(柜台办理)
    前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当月申请,次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发放至汉口银行账号。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为汉口银行的,失业补助金直接发放至社会保障卡,其他人员需提供本人汉口银行账号。
    注意:
    2020年因为武汉受疫情影响较大,部分人虽然领取不到失业金但是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2021大部分地区对失业补助金的申领都延长了,具体消息可以关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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