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应按下列标准予以确定:
1、自然人之间订立借款合同,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合同生效;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合同生效;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2、非自然人之间订立借款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后生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