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时候生效?


    职工收入达到纳税起征点之后,就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租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
    当然,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扣除起止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不过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