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合同担保借款是否有效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其实回迁房的概念是源于拆迁,一般指发展商征收土地的时候赔偿给回迁户的房子。都是采用货币赔偿的方式,回迁户收到补偿款以后再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买房其实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商品房和回迁房的买卖双方关系并不同,一般来看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买房的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了房价。但是回迁房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在补偿协议中约定房价,而且购买回迁房的手续和购买商品房是一样的。根据自己的拆迁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而且结算清楚房款,之后再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房款提交并且要取回发票,然后房主就可以拿着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相关文件到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大厅进行办理房产证手续。 但是有时候加上补偿款也买不起商品房,所以有些人想用回迁房的合同作借款的担保,但事实上这种做法是不可行的,如果有回迁房的房产证的话是可以抵押贷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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