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举行婚礼没领结婚证彩礼如何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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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举行婚礼没领结婚证彩礼如何返还,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一、民法典举行婚礼没领结婚证彩礼如何返还
    民法典对于退还彩礼并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但是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结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户口证明;
    居民身份证;
    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现在禁止某些家庭借婚姻索取财物,因为婚姻是两个人因为爱的结合,并不是索取财物的借口,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登记,那么以结婚为目的给予的财物应该返还,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读者可以到法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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