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是怎样认定工龄的?一文详解
在我国,企业养老保险改革从90年代才开始有的,从那以后才有了个人实际缴费的概念,而之前的工作年限就要通过视同工龄来认定了,那么社保局是怎样认定工龄的?一起来看看吧!
视同工龄年限是指经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认定的,在实行了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之前,国家要政策规定的认可的连续参加工作的年限,根据国家政策,在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就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如果之前有连续工龄的,也视同缴费年限。
社保局是怎样认定工龄的?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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