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肯签离婚协议要怎么离婚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对方不肯签离婚协议就表明对方不愿意离婚或者不同意离婚协议的条件,到民政局协议离婚肯定是行不通的,想离婚的一方必须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行动建议:
1、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果证明不了感情破裂,而对方又不愿离婚,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但是如果双方关于离婚没有争议,仅是孩子抚养权或者财产、债务问题有争议,法院会判决离婚,并在判决中一并处理抚养权、财产、债务等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