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氯乙烯(PVC)期货交割标准
聚氯乙烯(PVC)期货交割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PVC)交割的产品标准,交割地点所在以及交割产品的包装要求。
聚氯乙烯(PVC)产品
聚氯乙烯标准品为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悬浮法通用型聚氯乙烯树脂(GB/T 5761-2006)》的SG5型一等品。优等品作为替代品允许交割,优等品和一等品之间不设等级升贴水。
交易所介绍厂家介绍品牌的聚氯乙烯,货主能够提供《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标准仓单管理办法》规定材料,经交割仓库审核同意后,可免于质量检验。介绍厂家介绍牌号的企业资格与名录由交易所确定并公布。
聚氯乙烯(PVC)交割地点
聚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分别设在广东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等地,交易所可视情况对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指定交割仓库名录和升贴水由交易所确定并公布。
聚氯乙烯(PVC)包装
聚氯乙烯交割品要求使用原生产厂家或者其认可的包装,包装袋上应标明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净质量、生产厂名称及地址,并标识产品型号。
包装材料为内衬塑料薄膜袋的牛皮纸袋、聚丙烯编制袋或牛皮纸与聚丙烯编制物复合袋,应保证产品在正常贮运中包装不破损,产品不被污染,不泄漏。每袋净重25±0.2kg,每吨40袋,不计溢短。
聚氯乙烯包装物价格包含在聚氯乙烯合约价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