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政策调整了!四城市迎来重大调整


    2024年有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本次主要介绍济宁、上海、菏泽市、洛阳市这四个城市的重大调整。
    1、济宁
    原政策(申请条件):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调整后:
    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原政策(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25年。
    调整后:
    在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且不高于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的前提下,借款申请人贷款最长期限调整为30年
    2、上海
    原政策(首付比例):认定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比例,分别普通住宅为50%,非普通住宅为70%。
    调整后:
    (1)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这里解释一下,关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
    (1)缴存职工家庭在上海市已有一套住房;
    (2)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
    
    3、菏泽市
    原政策(首付比例):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再交易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40%。
    调整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再交易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4、洛阳市
    提取政策调整:
    (1)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2)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时提取限额可上浮50%
    贷款政策调整: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计算贷款额度时租房提取金额与账户余额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