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轧卷板期货的风险管理措施


       调整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帐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4%。热轧卷板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不随某一期货合约持仓数量的变化而调整,仅据热轧卷板期货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调整涨跌停板
    
       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允许的日内价格最大波动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视为无效,不能成交。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涨跌停幅度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3%。
    
       当连续交易日涨跌停板累积幅度达到下面三种情况的任何一种时,
    
连续天数 3 4 5
涨跌幅度 7.5% 9% 10.5%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制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出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措施,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
    
       规定限仓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客户对某一合约单边持仓的最大数量。随着交割月份的临近,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限仓数额也越来越小。非期货公司会员与客户的限仓数额一样没有差别。当持仓数大于360万手时,限仓比例为25%。
    
       大户报告
    
       当会员或者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额80%以上(含本数)或者交易所要求报告的,会员或客户应当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客户应当通过期货公司会员报告。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