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险超过三个月还可以报销吗?金额怎么算?


    很多小伙伴在需要用到生育险的时候才去了解,但是错过了时间点,所以就有个疑问,深圳生育险超过三个月还可以报销吗?金额怎么算?感兴趣的朋友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深圳生育险超过三个月还可以报销吗?
    生育津贴办理是有期限的,最佳申领时间是生育的次月15日起
    1、累计参保缴费已满12个月的人员(含生育缴费年限备案),申请生育津贴的有效时限是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内;
    2、未缴满12个月的人员,是从缴满12个月起一年内。
    综上来看生育险超过三个月是可以报销的,将生育住院的有关材料交给单位人事,就可以通过单位进行报销。
    二、金额怎么算?
    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 (天数),再乘以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产假天数: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 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上一年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
    以上就是有关深圳生育险超过三个月还可以报销吗?金额怎么算?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