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三包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新消法三包包括包修、包换、包退。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一是“三包”规定明确了消费者的优先退货权。 二是扩大了三包规定的适用范围,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 三是规定了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的费用。 四是明确三包期限的起始时间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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