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20类小类目不同算侵权吗
法律援助商标20类小类目不同算侵权吗?
同商标不同类别如果2个类别不近似的话,就不会侵权。应当特别指出的是,并非不同类、不同组就等于不相类似,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名为“矿泉冰”的饮料和矿泉水属于第32类商品,而冰砖、冰棍等属于第30类商品,两者不属同一类别。但因原料、用途、销售途径、消费群体等基本相同,生产工艺近似,应认定为类似商品。而且类似商品的标准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一些原先不相类似的商品可能因新材料、新工艺、新形式的出现,以及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的变化而成为类似商品。在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情况下,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原料、生产企业、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近似,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商品为“类似商品”。
对商标侵权的行为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20类小类目不同算侵权吗?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线以及电话咨询服务!!私密咨询个人法律问题。快速解决你的困扰!
法律咨询选择本地律师的优势~
这是因为当地律师熟悉当地的法律制度、法院执法风格以及潜规则,对于处理案件时会将这些因素纳入考虑,以便更好地为你争取利益。此外,当地律师还有丰富的人脉资源,可以为你牵线搭桥,提高办事效率。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