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无效的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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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协议无效的有哪些情形
    离婚协议中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离婚协议无效:
    1、离婚协议书中得内容非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2、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违背公序良俗的;
    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常见的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如下: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3.关于子女姓氏的强制性约定。
    4.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5.约定财产归属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的他人的财产。
    二、离婚协议何时生效
    1.离婚协议不是普通的合同,不适用合同法的效力规定
    离婚涉及身份关系,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要依据《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理论进行解释,不受《民法典》合同编的调整。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而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的前提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一致性意见并同意离婚的协议。虽然离婚协议满足了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且离婚协议也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但离婚协议并非签订后即生效,而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
    一方面,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约定和履行,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的,如果双方没有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其他的约定就是无本之木。另一方面,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8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条规定也表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都是以离婚为前提的,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则没有效力。
    三、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后能否反悔?
    夫妻之间在离婚之前,签订离婚协议后是可以反悔的,因为离婚协议并未生效。但是一旦领到离婚证,双方就不能违背离婚协议中的约定。
    总而言之,离婚协议必须是以领到离婚证为生效要件,夫妻之间私底下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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