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合并需要什么手续?


    养老保险合并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合并账户和被合并账户在统筹范围外两地参保,需要异地相关社保机构开具的相关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书面申请,需要本人签名和盖手印。
    5、填写《社会保险补退、合并申请表》。
    需要注意的是,合并养老保险关系时,只保留一个养老保险账户,并以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中最早缴费起始时间,作为合并后养老保险关系的缴费起始时间。另外,在办理转移合并手续前,需要确保在转出地已停缴社保,在转入地已经参保并且有缴费记录,并且未达到退休年龄。
    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合并的方法:
    1、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前往当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迁移养老保险回户籍地合并,不会影响到累积缴费年限。注意要保管好各地的缴费凭证,享受户籍地的养老金待遇。
    2、如果在某地缴纳养老保险达到10年或者以上,可以不迁移回户籍地,也可以正常领取养老金,不过享受的是缴费满10年那个地区的养老金待遇。
    3、最好的办法是,在转移工作地或者生活地时,养老保险跟人走,及时办理迁移合并手续,避免以后来来回回地迁移。享受转入地的养老金待遇。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参保人在城市企业工作,单位给他缴纳的是职工养老保险,从单位辞职之后回到农村交居民养老保险,这两个账户的计算方式如下: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