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单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情形有什么

法律援助

    关于可以单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情形有什么的问题,法律并不遥远,华律平台律师团队会站在您的角度,为您排忧解难。法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可以单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情形有什么?
    单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情形如下:
    1、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3、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4、因行政划拨、行政征收、购买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房改购房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可以单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情形有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