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怎么办

法律援助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责任复议的流程
    1.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2.上一级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三、所需材料
    1、书面的《复核申请书》一份(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依据) ;
    2、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事故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委托的,附委托书一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事故当事人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文件一份;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