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经济诈骗流程和费用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援助起诉经济诈骗流程和费用的规定是什么?
起诉经济诈骗流程是由起诉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起诉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
(一)起诉诈骗罪的费用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起诉诈骗罪的流程
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包括,起诉人和被起诉人的名字、地址、出生年月日,籍贯、住所地、联系方式。请求的项目。事实和理由。
写好起诉状后,收集证据材料。来到最近的人民法院起诉。一般都是到法院的立案庭起诉,有工作人员接待。来到立案大厅起诉。工作人员接待,审查起诉人的起诉材料,决定是否受理起诉。
案件受理后,工作人员会提示起诉人提交证据。然后法院会联系被起诉的人,通知在指定的时间开庭。案件受理后,要及时咨询有关法律人士,获得专业的指导。一般在政府部门都有法律援助中心,而且援助中心不收费的。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
1、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破产;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4、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行政赔偿案件。
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经济犯罪的类型也在不断的增加,经济犯罪的数量也在不断的增长,因此我们需要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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