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的立案依据是什么
法律援助诈骗案的立案依据是什么
诈骗案的立案依据是《刑法》。个人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情形(即数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案立案后的抓捕时间并无法律作出明确规定,可视案情需要决定。公安机关立案后一般都会依法传唤核实,然后对于符合拘留条件的才会拘留。立案后查明基本事实并有确定的怀疑对象后,应当立即行动抓捕犯罪嫌疑人。如果不能够侦破的,只能等待查明侦破后再实施逮捕。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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