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务员考试考什么
公务员考试河北公务员考试考试笔试和面试:
笔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考各类职位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包括申论(150分钟,满分100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0分钟,满分100分)两科。其中,申论考试对报考县级及以上机关与报考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考生分别命题,在统一测查考生基本素质和能力的基础上,适当体现不同层级机关的工作特点。
(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90分钟,满分100分)。考生可参考《河北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后)。
(三)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合成方法为:
笔试总成绩(不含公安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总成绩(公安职位)=申论成绩×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8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60%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笔试时间、科目、考区设置
5月19日 上午 8:30—11:00 申论
5月19日 下午 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5月19日 下午 16:30—18:00 公安专业科目
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的时间。全省面试分批有序进行,具体为:
第一批:6月29日、30日,7月1日,省直各部门(含省司法厅系统),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各级机关。
第二批:7月6日、7日、8日,各市剩余考生。
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批次,面试时间可延长一天。
(二)面试的通知。6月26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考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的地点。报考省直部门、省司法厅系统、各设区市各级机关的考生仍在其笔试考区市参加面试;报考定州市、辛集市各级机关的考生仍在石家庄市参加面试;报考雄安新区各级机关的考生在雄安新区参加面试。
(四)面试考生的分组。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为两个或多个组场,并将该职位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组场,将来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录计划。
(五)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考试成绩、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招录程序。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