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务员考试考什么
公务员考试湖北公务员考试考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一)笔试科目
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只进行《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其他职位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乡镇(街道)机关职位单独命制《申论》题本。报考公安机关(不含森林公安)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有关要求详见考试大纲。
(二)笔试时间
4月20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0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4月21日上午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4月21日上午9∶00-12∶00 综合知识测试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根据考试报名情况,考点将设置在武汉市和部分市(州)。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查询成绩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5月底前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倾斜。
二、面试
(一)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二)综合成绩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 +面试成绩×0.5。
公安机关(不含森林公安)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0+申论试卷成绩×0.3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0.3)×0.5+面试成绩×0.5。
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4+专业科目考试×0.2+面试成绩×0.4。
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0.5 +面试成绩×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