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传媒学院新生开学时间-报到需要带什么东西


    
    2023年天津传媒学院新生开学时间为2023年9月9日至10日 ,报到需要带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纸质档案袋、党团关系、身份证、1寸和2寸照片、户口迁移(自愿迁移)等材料,以下是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要求为准。
    一、2023年天津传媒学院新生开学时间
    报到时间
    2023年9月9日至10日
    报到地点
    天津传媒学院(天津市蓟州区盘山大道68号)小操场
    报到接站
    报到期间,学校在天津站、天津西站、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安排接站,接站时间为8:00—17:00
    交通指南
    (一)航空: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乘地铁二号线至“天津站”下车,换乘火车或公交车至学校,路线参照铁路或公交车路线。
    (二)铁路(具体时刻与票价以车站公告为准)
    天 津 站 — 蓟州北站,下车后换乘公交11路(蓟州大学城方向)直达校区。
    天津北站 — 蓟州北站,下车后换乘公交11路(蓟州大学城方向)直达校区。
    北京东站——蓟州北站,下车后换乘公交11路(蓟州大学城方向)直达校区。
    北 京 站 — 蓟州站,下车后乘公交533路至人民西路下车,换乘11路(蓟州大学城方向)直达校区。
    (三)公交车、长途汽车(具体时刻与票价以车站公告为准)
    (1)从天津站公交站(前广场)乘188路至蓟州客运站,换乘公交58路转11路直达校区。
    (2)从天津站通莎客运站乘187路至蓟州客运站,换乘公交58路转11路直达校区。
    (3)从北京四惠长途客运站乘蓟州专线至蓟州客运站,换乘公交58路转11路直达校区。
    新生接站
    (一)接站时间
    2023年9月9日至10日(8:00—17:00)
    (二)接站具体事宜详见我校开学前发布的新生报到接站的通知。
    (三)天津南站火车站下车的新生请自行前往天津站前广场世纪钟“大学生接站客车停靠点”乘坐校车到校,参考路线:
    天津南站 — 天津站:乘地铁3号线(小淀方向)直达天津站,从南4出口出站。
    二、2023年天津传媒学院新生报到材料
    新生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新生录取通知书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六份
    (三)户口迁移证(需要转户籍关系的学生须携带)
    (四)交纳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蓝色背景照片六张
    (五)党团组织关系材料
    新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应当在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报到时,党员档案连同学生档案一起交由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转交党委工作部。(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中共天津传媒学院委员会)
    新生团员需将团员档案、介绍信、团员证带到学校来,待入学分班成立团支部后,再将上述材料收取存档。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的线上转入工作在入学后另行办理。
    (六)《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申请助学金的新生携带)
    (七)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须携带银行回执单)
    (八)本人的学籍档案
    新生报到时需携带本人学生档案。填写档案转递信息时要特别注意:填写准确的档案接收地址和接收人。地址:天津市蓟州区盘山大道68号天津传媒学院学生处。接收人: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22-22828049。(校名不要使用简称)
    上述各种材料请本人务必妥善保管,入学后学校将按照院系新生名册接收材料。
    户口迁入
    (一)办理户口迁移证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和天津市高招办的相关规定,新生户口采取"自愿迁转"原则,毕业时迁往单位或家庭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入的新生报到时需携带《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请本人务必妥善保管,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通知进行迁户材料的接收,统一办理迁户手续。
    (二) 户口迁移地址
    天津市蓟州区许家台镇盘山大道68号
    (三) 注意事项
    迁户学生应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信息。该信息必须与高考报名表、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相一致,否则将无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上要注明居民身份证号及出生地、籍贯。迁移证上的字迹要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所改字迹要加盖公章方可有效。户口迁移证须加盖填发单位的户籍专用章。
    三、2023年天津传媒学院新生学籍管理
    (一)新生入学,须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规定材料,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事先向学校申请办理延期报到手续,并附有关证明,延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准假而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会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艺术类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学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三) 新生因患病、创新创业实践等原因,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当提供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患有疾病的新生,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证明),经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四)每学期开学时,学生须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经批准,超过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