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让成立的合同失效,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要让已成立的合同失效,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并且它们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这种方式需要双方达成新的协议,明确解除原合同。
2.行使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权:如果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权,那么当解除条件成就时,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使合同失效。
3.确认合同无效:如果合同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比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合同自始无效。具体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和第一百五十四条。
4.撤销合同:如果合同是因为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等原因订立的,那么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方式都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可能会影响合同失效的效力。同时,合同失效后,当事人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合同解除后的相关事宜,比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