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清算组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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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回答
    公司法关于清算组的规定有: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公司因本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清算。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由董事组成,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另选他人的除外。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分配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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