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黑白合同能否撤销,能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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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法典中黑白合同能否撤销,能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关于民法典中黑白合同能否撤销,能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法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民法典中黑白合同能否撤销
    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能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在受欺诈、受胁迫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违背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
    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按照规定在民法典中黑白合同是可以进行撤销的,但是合同行使撤销权应该要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否则的话撤销权是会消灭的,而且合同的撤销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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