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金穗安康保险条款 犹豫期很重要
农银金穗安康保险提供50种重疾+18种轻症疾病保障,具有4种交付方式灵活可选,还可满期返还,那么农银金穗安康保险条款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农银金穗安康保险条款 1、投保年龄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该款产品的投保年龄为0-60周岁。
2、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保障20年或保至80周岁。
3、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
4、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被保人非航空身故,给付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2、重大疾病保险金:等待期后,罹患合同定义的50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给付附加险100%保额,合同终止。(等待期内,给付已交保险费。)
3、轻症疾病保险金:等待期后,罹患合同定义的18种轻症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给付附加险20%保额,轻症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4、航班飞机意外伤害身故特别保险金:被保人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航班飞机期间发生意外导致身故,保险金=100倍年交保费+身故时的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5、生存保险金:合同期满,被保人仍生存,给付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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