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西藏区考报名条件

公务员考试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2002年3月1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自治区、各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
    7.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三)各招考职位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计划表。
    (四)我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西藏专项志愿者、乡村振兴专干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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