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传军令罪与战时造谣惑众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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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种犯罪都有编造事实,致使军心混乱的情况,二者的区别在于:
      1、在主观方面,战时造谣惑众罪往往是行为人在作战能力和作战结果上,夸大敌人贬低自己,目的在于动摇军心;假传军令罪则是编发虚假命令,其目的在于破坏作战部署,但从后果看,当然有涣散部队斗志的情况发生。
      2、主体方面,构成战时造谣惑众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参战人员的军职人员,而假传军令罪的主体一般是参战人员中负有传达命令职责和发布命令职权的人,是军人中的特殊主体。
    拒传、假传军令罪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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