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守护安康免除责任有哪些?
一旦患癌,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简直是一个晴天霹雳,并且癌症的治疗更需要强大的经济能力作为支撑。因此不少人都会提前投保一份防癌险,为未来规避一些风险,而太平洋守护安康就是一款防癌保险,但是每款产品都会有其免除责任,太平洋守护安康也不例外,那么太平洋守护安康免除责任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太平洋守护安康免除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癌症轻症、癌症(无论是否身故)或癌症治疗行为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癌症关爱保险金,癌症轻症提前给付保险金,癌症住院津贴,癌症手术津贴,癌症放、化疗津贴,肝脏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津贴及癌症身故体恤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医院范围外的其他医院发生癌症轻症确诊、癌症确诊或癌症治疗行为;
2、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患疾病;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5、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6、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前所患或出现的疾病(或其并发症)、症状、体征,但我们在承保时已知晓并做出书面认可的不在此限。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1项情形发生癌症轻症、癌症或癌症治疗行为,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被保险人因上述第2项情形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癌症轻症、癌症或癌症治疗行为,且已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2项情形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癌症轻症、癌症或癌症治疗行为,但未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因上述第3、4、5、6项情形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癌症轻症、癌症或癌症治疗行为,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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