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冲突吗?
城乡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冲突。根据社保相关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只能参加其中的一种,而不能重复参保。即便个人同时参保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是退休之后也只能领取其中一项养老保险制度的养老金,而不能领取两份养老金。
不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者也可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具体如下: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1)若正处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期间,则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停保,入职后再由企业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2)若是已经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有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情况,那么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然后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合并以后个人账户可以累计,但是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计。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若是因为劳动关系终止而导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断保,需要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首次参保的,那么参保人可以携带好身份证或居住证前往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然后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即可。而如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非是首次参保的,只是此前为了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而暂时停止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的,那么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断保后,继续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即可;
(2)若是已经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年龄,即60周岁,而且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参保人无法办理或者不想办理延缴或补缴的,那么可以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计发养老金待遇。一般来说,若需要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么参保人可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缴费凭证即可办理相关手续。
合并以后个人账户可以累计,缴费年限可以累计,比如职工养老交5年,居民养老交12年,合并以后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算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