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黑龙江省考科目

公务员考试

    
     
    2020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测和申论两科,考试内容以2020国考大纲为参考。申论科目按照省级、市县级、乡镇级三个级别分别命制试题。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照省级、市县级、乡镇级分别命制面试试题。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级分类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内容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参考。申论科目按照省级、市县级、乡镇级三个级别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设置专业科目加试的职位,报考者须参加相应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另行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发布。
    二、面试
    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照省级、市县级、乡镇级分别命制面试试题,面试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人员与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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