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基金要交税吗?
5月1日起金融业也开始实施营改增了,营改增就是指将以前缴纳的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那么很多投资者就有疑问了,营改增之后基金产品也要交税吗?
对于基金行业,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下称36号文)的相关规定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基金管理费、手续费、投资顾问费及销售服务费应全额按直接收费金融服务6%的税率缴税;基金公司的自营投资业务,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这一规定缴纳。
对于基金产品、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资产管理类产品如何适用增值税,是否独立登记纳税,36号文并没有明确说明。中金公司的报告认为,如果资产管理类产品需要缴税,基金公司等还需考虑征税对其产品净值的影响,
一位基金公司财务人员告诉,公募产品可能不会作为纳税主体,基金公司的基金产品有成百上千只,基金公司的财务人员很难去确定在某一只基金产品上的房租、差旅费是多少,同样销项税也难以分摊,增值税的征收不太现实。
中金公司也认为,基金产品本身不是独立法人,产品投资人中较大一部分是个人投资者,对其征收增值税的可能性较小;但是,穿透原则后,如果购买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不是个人而是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具体如何处理还需细则说明。
因此,基金的专户产品可能要区别对待,“一对一”的专户产品是委托人专门委托给基金公司管理而成立的产品,这个有可能要缴增值税;而对于一些专户产品的税收部分可能体现在净值核算中,银行理财委外投资的“一对一”和“一对多”专户产品都体现在基金净值的计算中。
不少银行机构通过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避税。中金公司认为,营改增实施后,由于基金本身不缴增值税,基金分红对于银行而言可能仍免收所得税,那么银行通过投资货基和债基来间接投资各类型债券依然可以享受免税优惠,投资货基和债基对银行而言仍具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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