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主板IPO发行和上市条件有哪些?


    股票上市对于很多公司而言都是重要的发展里程碑,而深圳证券交易所作为国内主要的证券交易所之一,吸引着不少投资者和企业的关注。对于深交所主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的条件,财金知识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深交所主板IPO的发行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最近3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4、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3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对于公司在深交所进行ipo的详细信息和进度,投资者还可通过以下网站进行查询:http://listing.szse.cn/projectdynamic/ipo/index.html
    
    深交所主板IPO的上市条件:
    一、红筹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并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股票的,发行后股份总数不低于5000万股;发行存托凭证的,发行后存托凭证总份数不低于5000万份。
    3)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附红筹企业《股票上市规则》的市值及财务指标规定:
    
    
    此外对于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企业,其市值及财务指标规定如下:
    
    4)发行股票的,公开发行(含已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的,公开发行(含已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发行存托凭证的,公开发行(含已公开发行)的存托凭证对应基础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发行后存托凭证总份数超过4亿份的,公开发行(含已公开发行)的存托凭证对应基础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0%以上。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一般境内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3)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附境内企业《股票上市规则》的市值及财务指标规定:
    
    4)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