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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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需要以下材料:第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书》;第二,施工合同的正式文本(一式四份);第三,承包人所拥有的建筑师资格证等。任何乙方违反施工合同的都需要进行赔偿。想知道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需要哪些资料,法律网小编整理了回答在下面文章中,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需要以下材料:
    (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二)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三)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合同备案)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30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发包单位应自合同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二、施工合同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般施工合同有效期是当事人双方协议期限,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但其法律效力是永久存在的。
    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有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一)工程范围。
    (二)建设工期。
    (三)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四)工程质量。
    (五)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
    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六)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七)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八)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九)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十)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十一)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施工合同的有效期是由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话,可以签一个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有施工时间、施工质量、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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