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集合竞价股票。限价委托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内容。
    全国股转系统接受主办券商限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00。集合竞价股票每次集中撮合前3分钟交易主机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全国股转公司可以调整接受申报的时间。
    依据: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