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发放的标准?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两部分来确定。误工时间,需要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说受害人受伤较为严重可能导致残疾而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第二个就是收入状况的确定:
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那么误工费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但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