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至1966出生人有补贴吗?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一直在不断进行完善,致力于在各个方面努力改善人民的生活,减轻每个小家庭的经济压力。那么在众多的保障补贴当中,1960至1966出生人有补贴吗?
    我们需要明确一个重点:国家并没有针对1960至1966出生的人的专项补贴。因为在这个时间段出生的人群现在的年龄大概在58到64岁之间,正值退休前后的年龄,他们会按照职工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领取养老金,是没有专门的补贴的。
    虽然1960至1966出生的人他们本人没有补贴,但是因为1960至1966年处在我国“独生子女”政策实行期间,这就导致这些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都由这个单独的子女负责。所以为了缓解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压力,国家对于这类人群的父母设置了独生子女相关补贴,为独生子女家庭提供一定的养老经济保障,具体如下:
    
    1.独生子女费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时,对独生子女实行的奖励,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领取。这个费用在领到光荣证当月到子女14周岁每年都会发放,每个地区补贴根据实际情况补贴标准存在差异。所以1960至1966出生的人如果是独生子女,有光荣证的话父母在那个时期是有这笔补贴的。
    2.退休奖励或补贴
    部分地区在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会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或者补贴,每个地区的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大多在1000元到5000元之间。
    3.养老金多发
    部分地区为了提高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的生活质量,在独生子女父母办理退休手续时会多发一定比例的养老金。比如,重庆市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独生子女父母增发3%的基础养老金。
    4.特别扶助金
    部分地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其父母可以按照地区规定领取特别扶助金。比如北京地区,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给予不少于一万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