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 、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中的管制刀具的含义

法律援助

            所谓管制刀具,根据1983年3月12日《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跑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刀、双刃刀、三棱尖刀等。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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