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福瑞安康优享版条款 保险责任需了解


    国寿福瑞安康优享版是一款年金保险产品,遵循保监会发布的134号文件要求,从第五年开始领取年金至终身,并提供身故保障。那么国寿福瑞安康优享版条款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国寿福瑞安康优享版条款
    1、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2、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3、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是指本合同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若本合同附加的“国寿附加福瑞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优享版)合同发生保险事故并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则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减少为零。
    
    4、祝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和开始领取日
    
    祝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六十周岁和六十五周岁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祝寿金开始领取年龄。祝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5、保险责任
    
    国寿福瑞安康优享版主要提供生存保险金、祝寿金、满期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保障。自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祝寿金开始领取险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给付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约定的祝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至年满八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保险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给付祝寿金。生存至年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若不幸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和合同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