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鉴定按照什么标准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