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不达标的保险公司?


    保险偿付能力是衡量保险公司是否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资金来支付所有到期债务和承担未来保险责任的一项重要指标。通俗理解即保险理赔能力。
    根据保监会规定的《关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相关内容,保险公司需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级以上的保险公司,证明其偿付能力是较强的。
    保监会就在2018年对各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了排名,2018年最新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最低的十名分别是:中法人寿、吉祥人寿、珠江人寿、百年人寿、富德生命人寿、天安人寿、华夏人寿、上海人寿、弘康人寿、信泰人寿;2018年最新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最高的十名分别是:三峡人寿、海保人寿、北京人寿、国富人寿、国宝人寿、爱心人寿、招商仁和、瑞华健康、华汇人寿、信美人寿。
    建议大家在选择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时,要看公司的综合实力及偿付能力,风险评级是C、D的就不要考虑了。可以考虑选择偿付能力200%左右,风险评级为A或B的就基本上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