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行为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则是构成本罪的结果要件,也是行为人追求的目的所在。”?

法律援助

        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和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的结果之间要存在因果关系。这句话的另外一层含义则是本罪的构成必须是税务机关采取了有效的追缴措施仍无法追缴,如果税务机关没有采取充分的追缴措施,或者通过追缴措施仍旧能够追缴所欠缴的税款的,即使纳税人转移隐匿的财产,也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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