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哪些?
法律援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所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具体来讲,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
(1)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其中,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扣代缴(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除外),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从1994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凡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都不再缴纳原工商统一税,改为统一缴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