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有没有关于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
法律援助该条例规定可处死刑的罪有11种,即:为敌人或外国人窃取、刺探、提供军事机密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盗窃武器装备或军用物资罪,破坏武器装备或军事设施罪,勾结敌人造谣惑众罪,临阵脱逃罪,违抗作战命令罪,谎报军情罪,假传军令罪,投降罪,掠夺、残害战区居民罪,可见,早在198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中就有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相关规定。
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可处死刑的罪有哪些?
该怎样理解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呢?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与妨害公务罪主体要件有什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