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鑫盈年金A款条款 免除责任是重点
国寿鑫盈年金A款作为一款年金保险,从第5年开始领取年金,满期还可领取满期金,还可保身故。那么国寿鑫盈年金A款条款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国寿鑫盈年金A款条款
一、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本保险。
二、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十年。
三、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一次性交付。
四、保险责任
1、年金:自合同生效起第5个保单年度至第7个保单年度,每年领取已交保费的20%作为年金,第8个保单年度和第9个保单年度,每年领取已交保费的6%作为年金。
2、满期金:生存至第10个保单年度,可一次性领取基本保额的100%作为满期金。
3、身故保险金:合同前5年内身故,给付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作为身故保险金;合同生效满5年后身故,给付现金价值。
五、免除责任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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