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认定
法律援助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中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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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案发后至人民检察院起诉前已归还全部透支款息的,能否从轻处罚
恶意透支在什么情况下追究刑事责任
恶意透支在什么情况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