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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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欠税管理办法?一起和法律网小编来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欠税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欠税是指纳税人超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以下简称税款缴纳期限)未缴纳的税款,包括:
    (一)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二)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三)税务检查已查定纳税人的应补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四)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五)纳税人的其他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对前款规定的欠税数额应当及时核实。本办法公告的欠税不包括滞纳金和罚款。
    二、纳税人欠缴税款会被公告吗?
    公告机关应当按期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的欠缴税款情况。
    (一)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公告一次;
    (二)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次。
    (三)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随时公告。
    三、欠税公告内容如下:
    (一)企业或单位欠税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
    (二)个体工商户欠税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
    (三)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欠税的,公告其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欠税管理办法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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