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2023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工作
    (一) 成绩的评定和计算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特殊政策加分。
    (二) 各培养单位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如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都相同,则按照复试专业水平考核成绩排序;如复试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仍相同,初试科目为4科的考生按照初试业务课二成绩排序,初试科目为3科(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的考生按照业务课一成绩排序,初试科目为2科的考生按照管理类综合能力(199)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 加试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五) 政策加分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复试前应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专业水平考核、或综合素质考核、或外语水平考核、或复试总成绩、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满分的60%、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 有调剂考生的专业,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八) 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九) 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十)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本科毕业考生,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 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我校后续通知。
    (十二) 考生凭我校研招办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
    (十三) 拟录取的“少干计划”考生需与学校、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拟录取的其他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应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协议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
    (十四)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考生应妥善解决因报考而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矛盾,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录取或无法办理新生报到手续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