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下跌时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贷款吗
购房贷款合同里通常都有这样一条:作为购房贷款的抵押物,当房子的市场评估价值显著缩水时(20-30%之间),银行有权要求贷款人增加抵押物补足抵押价值,或提前终止贷款,将房子收回拍卖,并要求贷款人继续偿还剩余欠款。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开始担心,如果房价下跌,银行会不会终止你的贷款?你的房子真正属于你吗?其实小编觉得大家大可不必有此顾虑。中国一线城市的住宅地产,十余年来只涨不跌,因此很少会碰到抵押物贬损这样的问题。不过,作为商业地产,估计是因为电商的影响,近年来出问题的项目不少,也经常作为抵押物被司法拍卖,结果许多商业地产是两次流拍没人接手。这说明商业地产作为抵押物,实际上市场价值是降低的,但极少有银行会援引抵押物价值贬损条款来催收,而只会援引未能按期还贷加速到期的条款来催收。
为什么呢,银行要的是钱,不是房子。好好还款的话,银行犯得着跟你过不去吗?跟谁过不去也不能跟钱过不去对吧。如果动不动用这个条款,银行也忙不过来。手上一堆房子,又因为监管限制不能摇身一变为房地产开发商。都去拍卖的话,马上把市场给砸下来,反而卖不出价格。所以银行根本对收房子不感兴趣,不可能逼着你去补充抵押物,对很多这两年买房的人来说,行情下跌需要补充抵押物,那相当于收房子了。银行有自己的风险评估,在抵押物整个市场崩溃的前提下,收回抵押物之后卖给谁?这中间的成本谁来负担?不收回抵押物,每个月还有月供可以收,收回来就只能看着房子发霉。如果你是银行,你会这么愚蠢吗?
综合看来,其实关于房价下跌,大家最不需要担心的是抵押物贬值的问题。因为这是一个双输的局面,既然房价暴跌,只要你工作还在,工资不变,银行没理由按你说的那么去做。毕竟银行把房子拿回来也还是亏的,拍卖也卖不起价。除非调查得知你还贷风险增大,比如丢了工作,家里发生变故使得无法还贷,或许会使用该条款。只要你能还的起贷款,资不抵债也没关系,现金流不断,房子迟早是你的。所以,真的遇上大幅贬值,能不能保住工作正常还贷才是问题啊,吃饭都成问题了你还惦记你的房子吗?